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期间,万军任咸安区检察院邪党书记、检察长。
熊震在咸安区法院、万军在咸安区检察院任职期间,被咸宁市610主任阮明贵要挟,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有五人:蔡会兰、余劲光、徐长虹、汪礼迪、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