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期间,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是蒋志强。
在徐红兵任咸安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和蒋志强任检察院检察长和邪党书记期间,阮明贵和涂斌先后任咸宁市610主任。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陶席珍、徐长虹。
作为法院的一把手,陶席珍被非法判刑,这么明显的冤案,徐红兵要负主要责任;作为监督机关的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面对这么明显的诬告陷害陶席珍,也不制止和及时纠正,让这么明显的冤案发生,蒋志强罪责难逃。其背后的黑手是咸宁市610主任涂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