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王晓梅罔顾法律,知法犯法的部分案例:
1. 对唐山市丰润区孙建中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法轮功学员孙建中被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非法抓捕,之后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唐山市遵化法院对孙建中非法开庭,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孙建中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后,被非法维持冤判。
2. 对唐山市玉田县刘尚柱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唐山市玉田县法轮功学员刘尚柱被绑架。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刘尚柱被从玉田县看守所非法转押到唐山市遵化市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律师去遵化市看守所接见了刘尚柱。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两点,刘尚柱在遵化市法院被非法开庭,持续两个多小时后,刘尚柱被非法关押在遵化市看守所。后来得知,刘尚柱被非法判三年零两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大概是十月二十九日下的非法判决书。
3. 对唐山市迁西县柴淑珍非法判刑
河北省迁西县七十岁的柴淑珍近日被遵化法院枉法判决:她被判一年半,罚款四千元。柴淑珍曾十次被绑架。这次是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在尹庄集市上被尹庄派出所绑架的。遵化市法院以柴淑珍两年内罚被行政处罚过为由,对她判刑一年半。
所谓两年内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罚,是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柴淑珍在洒河集市上被洒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的洒河派出所所长是付国强。柴淑珍说他们绑架她是违法的。他们以姓名不实对她行政拘留。她被带到康力医院检查,体检显示高血压(210/110毫米汞柱)、窦性心律过速。警察仍把她带到拘留所。拘留所再次测量血压,血压仍然过高,拘留所没有收她。
迁西县公安局、尹庄派出所、迁西县检察院跟从贾宝忠对柴淑珍“往刑事上靠”的犯罪指令,串通一气,罗织罪名,有意构陷她。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十月二十二日两次对柴淑珍非法开庭。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特别荒唐的是所谓的证人证言,法庭竟然一再把所谓证人李晓明“听到的”说成是“看到的”。还有一个没有身份信息的所谓证人付荣艳被拿来构陷柴淑珍,被律师指出这是身份不明。这个证人被否定后,对柴淑珍有意构陷的公检法系统人员,不知是谁,又在判决书中硬塞进来一个张铭芳——两次开庭都没提到过、却凭空又多出一个证人!称其是尹庄乡祝君康药店的工作人员,看柴淑珍在药店外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
尽管律师除对李晓明、付荣艳所谓的证人证言明确指出漏洞,但遵化法庭仍把这所谓的证人证人作为诬判柴淑珍的证人证言堂而皇之的作为构陷柴淑珍的证据之一。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遵化市法院对柴淑珍老太太下达判决书,柴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罚款四千元。柴淑珍表示如果判她有罪,她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