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温州市国家安全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副局長等职,后任温州市瓯海区中共常委、副区长,天台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一年七月~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温岭市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十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台州市委常委、黄岩区委书记,嘉兴市委常委、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