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俊华老人被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肖熠辉构陷到顺庆区法院。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通知,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三点在第三庭审室开庭。后以疫情为由,本案辩护律师姜一兵(北京)不能到庭辩护,改为远程辩护,庭审室改在有同步视听设备的第十四庭审室。
四月十九日开庭时,不准一般群众和法轮功学员进入;来的都是他们指定的人。庭审从下午3:30开始,到6:30结束。
辩护律师和辩护人就本案一些重大不实关键问题向公诉人质疑,并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法院审判长是李波;公诉人肖熠辉临时称“有事”,顶替肖熠辉站台的是检察官陈琴(起诉书署名是肖熠辉,后来法官解释说公诉责任人还是肖熠辉)。有目击者说,当时肖熠辉戴个大口罩進入旁听席一群人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