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将对王凤英非法开庭,审判员:普会峻,书记员:邬润,西山区法院7号法庭。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昆明市八旬老太王凤英接到昆明市西山区法院(2022)云0112刑初181号刑事判决书,西山区法院法官普会峻无视事实与法律,滥用《刑法》第三百条对王凤英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判决书上的日期是四月十三日,就在对王凤英非法开庭的第二天,就做出了这个非法判决,所谓的开庭也只是走个过场。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玉、李海艳,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并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下达判决书(2022)云0112刑初758号,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8000元;李海艳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6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一部[2022]Z22号起诉书,指控唐玉与李海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昆明市西山区卢家新村路边向一路人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指控两位善良女士犯了所谓“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书记员为邬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