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60158
中文姓名:
李国锋
姓名拼音:
Li Guo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国保大队队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李国峰13763488833
迫害事实:
龙江县国保大队长。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早,法轮功学员李腊梅、李冬梅姐俩被铁峰分局马威、龙江县国保大队李国锋、黑岗派出所人员一行四人绑架、非法抄家。他们穿便衣,没有穿警服,除了马威出示工作证件,其余人员都没出示。后来将李腊梅带到铁峰分局,卢亮过来说他是这个案件的负责人,配合就可以给你判个缓刑,要不配合一定是实刑。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公安局副局长柳立亭指挥国保大队长李国峰、龙华派出所及学府派出所的警察闯入姜春梅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三部、平板一台、打印机一台、大法书和人民币550元等现金和个人物品。姜春梅坚决抵制警察的违法行为,拒绝任何签字,警察称“二零二零年的案子还没有结案”(两年前姜春梅讲真相被人举报遭绑架),扬言要对姜春梅实施刑事拘留。警察绑架姜春梅时,强迫她在电瓶车旁拍照,所谓搜集证据,由于姜春梅不配合,最后被警察强行抬上车,蒙上眼睛,一恶警还用拳头殴打她的鼻子及胸部。为了把姜春梅关入看守所,警察强制她体检,并强行给她打了一针所谓疫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24/黑龙江省龙江县国保大队长李国峰遭恶报-461213.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31/迫害中夫死子逝-冤刑十年后姜春梅恐又遭司法迫害-456303.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21/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43888.html#225210618-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