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军,原山西省晋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二年二月,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刘爱军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后取消其享受待遇并开除党籍,刘爱军涉嫌的犯罪问题被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刘爱军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零零五年七月间任阳城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零五年七月—二零一零年三月任阳城县委书记,二零一四年三月—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晋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