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大法弟子刘玲因修炼法轮功被住地所管辖区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出来后,刘玲多次找到学校要求复学,学校负责人、学生处处长贺秀英等人却以必须写“四书”,和在大会上诽谤大法相要挟。刘玲多次抵制无理要求,并向负责人郭振兴贺秀英(学生处处长)魏××(保卫处处长)王×× 谢巧玲(化学系两个主任)讲真象。他们却执迷不悟,让刘玲停学。停学期间,2002年2月9日(农历2001年腊月二十八),学校假借关心为由,派魏××、贺秀英、王××到刘玲家看她是不是在家,害怕其进京上访。
2002年十六大前,刘玲被住地派出所非法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5个多月。期间学校根本不闻不问。刘玲出来后继续到学校要求恢复学业,停止迫害。学校主要负责人郭振兴、赵燕(学生处处长)贺秀英仍以不放弃信仰为由,不允许刘玲回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