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八月,齐国熙被滨城区国保绑架、非法抄家、抢劫计算机打印机及耗材等私人财物,因身体检查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索取数千元后,取保候审,放他回家。
齐国熙被国保警察构陷到检察院,检察院又将构陷材料递送到滨州市滨城区法院,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下午三点法院对此开庭,齐国熙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三万。滨城区审判长:崔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