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上午9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耿美玲给世人讲大法真相,被站在旁边的便衣偷拍照片并恶意举报。怀安县国保队长冀万光和怀安县柴沟堡镇派出所所长段亮及几个警察,把耿美玲劫持到怀安县柴沟堡镇派出所。冀万光问耿美玲叫什么名字,耿美玲不说。冀万光就打了耿美玲两个耳光,用拳头砸耿美玲的前额,后又把耿美玲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审问,并让耿美玲签字。耿美玲不配合。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吴翠娥在街道附近讲真相,正好遇到一男子,便和他开始讲真相,没想到这个人正好是怀安县公安局警察冀万光(后来知道姓名)。冀警察说“正好你今天不走运,我就是管法轮功的”,然后抢走吴翠娥的包,又给公安局的人打电话。约二十分钟后,来了一辆车把她劫持到当地派出所,后又送到公安局。
警察把包里的真相护身符和优盘都抢走,开始非法审讯,又恐吓吴翠娥,让她不情愿的签了字,按了手印,下午2点多回到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下午,怀安县法轮功学员李秀林等人去西湾堡乡稻畦场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西湾堡派出所绑架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在公安局地下审讯室,李秀林因不配合,遭国保大队长冀万光毒打并强行拍照,抢走全部真相资料。公安局查到资料,将李秀林的儿子叫到公安局,两名便衣警察逼迫李秀林的儿子去李秀林的住处,抄走了墙上挂的“福”字年画和“吉祥娃娃”等年画。下午五点钟,冀万光宣布李秀林被非法拘留15天,由于疫情期间拘留所不收,只能回家执行。约六点半,李秀林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