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160381
中文姓名:
李红雨
姓名拼音:
Li Hongyu(yin)
性别:
职务职称:
犯人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吉林女子监狱诈骗犯。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延边州法院非法庭审于秀英,法庭的非法庭审仅仅持续约十分,就对于秀英非法判刑十个月。非法庭审草草结束后,警察将于秀英劫持到延吉市看守所关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转入吉林女子监狱。

在吉林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期间,于秀英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不配合所谓的“转化”,遭受的迫害有:坐小板凳、不让其与家属见面通话、不准其家人给其存钱,不许购物,在监狱里没有卫生纸用,遭言语辱骂,两个多月不让洗脸,没衣服更换,只穿一条内裤,外加棉衣、裤。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诈骗犯李红雨(音)、张玲玲强制“转化”迫害于秀英,把冷水泼在她身上,令她的棉衣湿透,恶犯又在地上泼水,然后打开门窗,逼于秀英光脚站在积水的瓷砖地上,从下午两点多冻到晚上九点四十分才让她上床休息。次日早四点,李红雨又在地上泼上水、打开门窗,又逼于秀英在带有积水的地面光脚站着,并说:“冻她!”一直到九点多,来了八、九个人很野蛮地把于秀英按倒在地上,把灌满水的鞋给她穿上,一帮人连推带拉的,将于秀英从三楼拖拽到二楼监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1/延吉市于秀英狱中遭冻刑、罚坐折磨-44563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