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下午两点,李明再次被恶警非法抄家、绑架,不法警察抢走3000元,打印机2台等私人财产。
李明被劫持到谷城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十个月后,被非法起诉,在任何证据都没有的情况下,二零一八年被谷城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15000元。(审判长李斌,陪审员李雷斐、尹伟才,书记员任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