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琦是安徽省、阜阳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吴世琦任阜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为了升官发财,积极追随执行江泽民、周永康的灭绝令,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他不讲法律,非法把二十四名阜阳市法轮功学员判刑送入监狱。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对王翠兰、王翠萍、王兰英、王明芝、李海涛、李春民、于祖芝、孙傅付、孙玉和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时任阜阳中院原院长吴世琦是此次非法审判的直接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