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秦月明的妻子、女儿开始了艰难的诉诸法律的过程。从佳木斯到省城哈尔滨,不知跑了多少部门单位,直到二零一一年九月,黑龙江省高法终于立案。
然而不久,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儿秦海龙却因申冤被中共报复:被绑架、非法劳教,投入了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省610的顾松海和省高法赔偿委员会的张印峰等人去劳教所以安排住房工作为由要求撤诉「私了」。母女没有屈服,依然坚持为秦月明冤案昭雪,不同意「私了」解决。黑龙江省高法法官王滨红多次躲避、推诿律师,拖延审案,在二零一二年年底,黑龙江省高法荒唐的将此赔偿案指定由伊春中院来审理。
伊春市法院谷振墀法官又将此案拖延两年之久,在从未通知开庭的情况下,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对秦月明家属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非法做出「撤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