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翟飞翔利用担任青石岭镇派出所所长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通过非法变更强制措施、故意漏查犯罪嫌疑人,以及故意不安排办案民警核查已投案犯罪嫌疑人身份等手段,为恶势力团伙主犯刘某等人充当“保护伞”,意图使主犯刘某等人减轻刑事处罚,致使该恶势力团伙部分成员逃避刑事追诉。翟飞翔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
二零一八年五月,翟飞翔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