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二月底,兴隆派出所警察将构陷张德英、史占花的案子送到市中区检察院。为避免迫害,张德英、史占花被迫离家出走。后来,济南市中区检察院人员将构陷张德英、史占花的案子移交到长清区检察院继续迫害。
二零二二年六月,长清区检察院人员打电话给张德英、史占花的家人,说让她们去一趟检察院,并说知道她们住哪儿了。目前,张德英、史占花直接面对这种强加的迫害,表示不会去检察院,修炼法轮功合法,更没有犯法,是公安、检察院人员在执法犯法,她们不会主动去配合这种迫害。
之后,兴隆派出所的警察李世勇(具体负责迫害案子)给她们家人打电话,说检察院三次通知不去的话,就直接上门抓人。
目前得知,山东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张德英、史占花已经被长清区检察院起诉到长清区法院,面临非法庭审迫害。(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