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60461
中文姓名:
林俊
姓名拼音:
Lin Jun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壮族,广西宾阳人,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副巡视员,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南部沿海、北部湾北岸,辖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钦州市“610”、公安、检察院、法院积极追随江泽民政治团伙,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劳教、诬判、酷刑等手段,导致五人被迫害致死、至少七人被诬判、二十一人遭劳教迫害。

林俊是参与谋划、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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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