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玉、李海艳,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并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下达判决书(2022)云0112刑初758号,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8000元;李海艳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6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一部[2022]Z22号起诉书,指控唐玉与李海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昆明市西山区卢家新村路边向一路人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指控两位善良女士犯了所谓“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张舰文为此案的检察员。
◎二零一九年九月,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陈敬武在住家小区门口被便衣绑架。后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舰文将陈敬武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他被法官李丽君等非法判刑三年半,罚金三千元。陈敬武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受了每天强迫坐小凳、反复洗脑班强制转化、喷辣椒水等迫害,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原昆明医学院后勤职工、法轮功学员杨小明被撬门入室的棕树营派出所警察绑架。杨小明由于坚持信仰屡遭中共迫害,被强制流产、离婚、开除公职,两次被非法劳教。杨小明在劳教所遭受多种酷刑折磨,眼睛被打残,于二零一二年底双目失明。就是这样一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仍然遭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舰文非法起诉,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金两万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玉、李海艳因给路人真相资料被东陆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多次殴打唐玉致她全身多处伤。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舰文无视警察暴力行为,非法起诉两位法轮功学员,导致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罚金八千元;李海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罚金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