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60540
中文姓名:
王洪彬
姓名拼音:
Wang Hongbin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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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事实:
据二零二二年六月五日辽宁消息,铁岭市检察院副院长王洪彬于六月五日晚五点三十一分在会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带走,目前被查。王洪彬在任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院长、昌图县检察院院长期间,是检察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领导责任人之一。

王洪彬,男,汉族,一九六六年八月出生,沈阳市法库县人,中共恶党党员。历任铁法市检察院科员、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三月历任昌图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二零零九年一月历任银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检察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历任昌图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检察长,二零二一年四月任铁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洪彬在任院长期间,为了升官发财向上爬,执行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命令,为捞取“政绩”,他的亲属说他只认权和钱,不认亲情,非法构陷多名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并判刑入狱。因为给公检法部门邮寄“明真相 保平安”劝善信,法轮功学员刘玉华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被绑架,被铁岭市昌图县检察院构陷,被非法判刑四年;她丈夫靳利国被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身体十分虚弱的刘玉华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铁岭市检察院副院长王洪彬遭恶报被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30/辽宁铁岭市检察院副院长王洪彬遭恶报被查-44684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