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160543
中文姓名:
李伟强
姓名拼音:
Li Weiq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法官:李伟强
洛阳市中级法院主要责任人:
审判长:郭士骞
审判员:李伟强
陪审员:李晓丹
迫害事实:
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法官,洛阳市中级法院审判员。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早上6点多,河南洛阳市洛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闯入吴永凤的家里,随即将吴永凤和不修炼的丈夫绑架至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洗劫大量私人物品,家中留下两个十三、四岁的女儿。当天,洛龙区公安局国保队长毛永及相关警察,以《刑法》第300条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将吴永凤非法刑事拘留。

三月二十九日晚十一点,吴永凤的丈夫被非法“取保候审”释放回家。吴永凤仍被非法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遭受着严重的迫害。五个月后,八月二十三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将构陷吴永凤的违法案卷,非法起诉至洛龙区法院。

据了解,吴永凤为了百姓了解法轮大法好,在小区发放真相资料,被小区监控拍到。依据监控资料,洛龙公安分局在洛阳牡丹花会前,绑架所谓掌握行踪的法轮功学员。

吴永凤、贺飞夫妇,二零二二年三月被非法判刑。吴永凤被枉判四年,罚款5000元;贺飞被枉判二年缓三年,罚款3000元。冤案上诉至洛阳中级法院,仍非法维持原判。

贺飞去拿判决书时,邪党人员吓唬贺飞说:不许再请律师了,只要签字请律师,就把缓刑去掉,抓你进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31/河南洛阳优秀工程造价师吴永凤与丈夫被枉判-44705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