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早上七点多,泰安市公安局张清民(警号:062225),泰山区公安分局张训钊(警号:063071),辅警1276,还有一个便衣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孙锦辉在上高街道办事处宁家结庄的家。他们骗她说去泰山区法院,听她陈述控告,强行把她带走。在法院门口,他们把泰山区法院对孙锦辉非法开庭的传票和泰山区检察院的起诉书递给她。起诉书落款显示,公诉人是泰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羽丰和冀倩然;非法开庭的传票说,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在泰山区法院第五审判庭对她非法开庭。传票落款是审判员沈玉贤、书记员韦秀娟。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多,泰安市公安局张清民(警号062225),泰山区公安局张训钊(警号:063071),男辅警1276,还有一个女警闯入孙锦辉家中,把她强行绑架到市中医二院做核酸。做完后又把她带进南关派出所。孙锦辉因为给所里的人讲真相,被派出所不法人员强行反铐,几个警察对她暴力拧拽、捏脸,往她嘴里塞抹布。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泰安市法轮功学员孙锦辉被泰安市公安局张清民和泰山区公安分局刘志新、田琳等人绑架、强行体检、暴力采血,她被污蔑为吸毒犯送往看守所。看守所因她身体原因拒收,她被泰山区公安分局非法“居家监视半年”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