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曹寰,非法将金怡均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城检二部刑诉[2022]4号)。在城关法院的主办法官是金济勇。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金怡均。针对检察院张琼莺诬陷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辩护律师为金怡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张琼莺只是机械地把“证据”翻来覆去的念了三遍,一个小时后,审判长刘冬郁宣布休庭,没有宣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