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志强任厅长期间,纵容、支持了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枣子河劳教所和女子监狱、渭南监狱、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残酷迫害,造成严重后果。路志强对劳教所、监狱迫害法轮功犯下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在路志强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期间,最少有7名法轮功学员因在监狱、劳教所被迫害而致死。其中:高寿海在渭南监狱里被迫害致死;有2人在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时,被亲属刚刚从劳教所接回家不久就离世,4人在离开狱所后陆续离世。
路志强任司法厅厅长的将近五年期间 ,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最少有72人(其中:女子劳教所 8人,枣子河劳教所 17人,女子监狱 32人,渭南监狱15人)、161 人次遭受了 25种酷刑的摧残折磨。
在这 72人中,最少有54人被毒打、群殴或踢踹,有13人遭受铐刑,3人被摧残性灌食,9人被关禁闭、关小号, 14人被长时罚站、罚跪,3人在寒冬遭受冻刑,28人被强迫长时高强度劳役,16人长期不得睡觉,3人不允许上厕所,2名法轮功学员在被捆绑遭受酷刑的同时,嘴里被强塞东西等等。毫无人性的是,1人嘴里被强灌屎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