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开始工作,一九七五年七月加入中共邪党。曾任山东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李少华除了担任其它职务,一直担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三年三月后,任山东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二零一八年二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