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160676
中文姓名:
杨伟国
姓名拼音:
Yang Weig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平度市李园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5点左右,张希波正在店里打工,来了两个警察,自称是平度市李园派出所的,他们声称接到所谓举报电话,说店里有法轮功书。然后这两个警察就开始翻。

他们看见挂在墙上的一个包,就要拿下来,张希波立刻取下来说,“这是我的个人物品。”一个警察就呵斥她,并亮出他的证件,然后强行夺走。包里有:一本缩印版的《转法轮》、一本《洪吟六》、两个粘贴、三份《明慧周报》、两三个护身符、一个莲花车挂护身符、写字板、真相币。他们强行把张希波带走。到了李园派出所,警察把张希波带到审讯室,把包里有关东西,都一一记录下来。然后就开始非法审讯:讯问张希波的姓名、住址、电话及丈夫的姓名、电话。还问店老板的姓名、年龄、电话,她们是怎么认识的等。问完了,就让她签字。张希波拒签,另一个警察说不签就加重处罚。张希波看到上面有“邪教”字样就不签。警察就强行拉着张希波到家里非法抄家,并录像。

第二天上午(七月二十九日)警察强行拉着张希波去查体,过程中还给她戴手铐。下午,警察杨伟国拿着一些相片让张希波指认老板。下午四点多又把张希波带到审讯室,称这是最后一次,并叫她签名回家。张希波要求警察还钱,警察杨伟国说:那些钱上有字。警察强行留下了所有被抢走的东西,还叫张希波星期一(八月一日)9点去李园派出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3/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46991.html#228223165-26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