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60683
中文姓名:
史媛媛
姓名拼音:
Shi Yuanyuan
性别:
职务职称:
书记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史媛媛 电话:0546-703507
迫害事实:
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书记员 。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院第十三审判庭,东营区法院对五位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进行了非法庭审。孟凡云、韩丹夫妇此前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东营市看守所,被采用非法视频开庭方式。

庭审开始,审判长纪鹏辉宣布庭审规则,当问及法轮功学员是否要求回避时,刘燕美即行使回避权,要求法官纪鹏辉和书记员史媛媛回避,理由是自己与他们之间已经形成控告与被控告的关系。之后,法庭休庭。

非法庭审前,刘燕美、白兴文分别委托朋友和亲属做她们的亲友辩护人,均被东营区法院法官纪鹏辉和书记员史媛媛百般阻挠和威胁恐吓,纪鹏辉等人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对白兴文非法庭审时,法官纪鹏辉当庭哈欠连连,一会儿发呆一会儿到处乱看,全无法官的威严。当公诉人发表意见时,书记员全程都在记录;但是到了当事人及律师辩护之时,书记员却在选择性的记录。有好几次律师辩护时,书记员并没有打字动作,且庭审结束后也没有让当事人确认庭审笔录的内容是否属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9/胜利油田六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非法庭审-44744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