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160714
中文姓名:
方百春
姓名拼音:
Fang Baichun
性别:
职务职称:
区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浙江淳安人,原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长。

方百春在担任抚州市临川区区长、副区长期间(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当地法轮功学员陈永清、赵朋、夏季萍等人遭非法判刑。

担任抚州市崇仁县县委书记期间(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当地法轮功学员王高香被枉判。

方百春是上述两地主政官员,对发生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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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