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波,曾担任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检察长,临沂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在苏波任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二零一九年,临沂市法轮功学员钱金华、胡金平被兰山区检察院人员非法起诉到兰山区法院,钱金华于四月三十日,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两年,胡金平被兰山区法院法官王琴非法判刑一年半。作为苏波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