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160780
中文姓名:
丁顺生
姓名拼音:
Ding Shuns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河北省检察院系统作为执法机构,违背宪法,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非法逮捕、构陷、起诉、庭审、判刑,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二零一八年一月,丁顺生任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后,在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情况下,仍指使、命令下属检察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诉、庭审公诉。他多次要求各级检察院“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严厉打击法轮功”,致使法轮功学员李秀华、郭钦、潘英顺、韩俊德、魏起山等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起诉、判刑,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致伤、致残、家破人亡。丁顺生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丁顺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罪行
一、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事实

1、秦皇岛法轮功学员魏起山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河北秦皇岛法轮功学员魏起山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此前,魏起山被非法判刑四年,妻子于淑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家人接到电话通知,匆匆赶到医院时,在急诊室看到躺在板床上的魏起山遗体,右胳膊耷拉着,全是紫色的;眼睛是半睁着的。

2、累遭迫害 唐山女工程师李秀华出狱半年后离世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李秀华女士,因悬挂写有“真善忍”的条幅,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凌晨,遭大批警察入室绑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起诉、判刑一年。李秀华在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期间,被迫害得头脑昏沉,血压很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上午,李秀华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回家,身体被迫害得一直没有恢复,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含冤离世。

3、河北省辛集市七旬郭钦被迫害离世

郭钦,女,七十二岁,二零二零年给世人讲真相时,曾两次被绑架到辛集市建设街派出所,第二次被非法批捕、被所谓“取保候审”,并被要求到站前派出所签到。郭钦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被检察院告知近期要对她非法开庭(异地),给老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致使她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含冤去世。

4、好医生潘英顺被监狱迫害致死

潘英顺和妻子翟素平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被绑架。潘英顺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被非法起诉、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妻子翟素平被非法起诉判刑四年零九个月。二零一九年五月潘英顺被送到唐山市南部开发区冀东监狱第五监区加重迫害。二零二一年七月,家属接到监狱打来的电话,说潘英顺在唐山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室。家属进去后见潘英顺不会说话,不认识人,没有一点意识。七月三十日潘英顺含冤离世。翟素平还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还不知道她丈夫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5、保定市韩俊德老人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韩俊德(七十三岁)、李艳秋(六十八岁)、孙立英(四十二岁),因在小葫芦上刻字“真善忍好”,于二零二零年二月被保定市高阳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判刑,其中韩俊德被判刑八年半,李秋艳、孙立英分别被非法判刑八年。之后,韩俊德被送到唐山冀东监狱非法关押。监狱以他没有“转化”为由,剥夺他通信、通话、会见亲人的权利。后来家属得知韩俊德长期严重贫血,一只眼睛几乎失明,生活不能自理,随时有生命危险。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韩俊德老人的家属接到监狱的电话,被告知韩俊德于当日上午“去世”。

二、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判刑的事实

根据明慧网报道的信息统计,二零二一年,河北省至少有71人被非法判刑,456人次被绑架,2211人次被骚扰;总计至少2773人次被迫害。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润区、路南区、天津宁河区出动50至100个警察,对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同时绑架、抄家。丰南区法轮功学员董健全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迫害离世。

之后,唐山市丰南区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滦南法院被非法开庭,其中刘维立被枉判十年、张志兰被枉判七年、左德生被枉判两年六个月、王宝柱被枉判十一个月、吕立发、毕贯芹分别被判六个月。

根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二零年,河北省法轮功学员至少72人被非法判刑,最长刑期达九年,刑期五年以上19人。至少698人次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河北遵化市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遵化市法院秘密宣判,其中六十八岁的王瑞玲(女)被判刑八年;六十五岁的张玉明被判七年;七十岁的王建被判七年;七十八岁的张勤被判四年零六个月;八十二岁的田淑学(女)老人被判五年六个月;六十八岁马阔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保定市雄县法轮功学员杨智雄被绑架、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被起诉,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滦平县检察院、法院对围场县13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开庭,其中刘志峰被迫害六年、王广学五年、王永兴、王海芹分别四年等。这些学员是二零一九年七月被绑架、非法批捕、非法关押的。

刘瑞莲,五十九岁,残疾人。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刘瑞莲在家中被丰宁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批捕,后劫持到承德市看守所,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起诉、开庭,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河北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86人被非法判刑或非法开庭,其中64人被非法判刑;544人次被绑架;234人次遭骚扰迫害。

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李延春与妻子裴玉贤,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在昌黎县法院被非法起诉、开庭。检察院把放在家里的大法书、电脑、打印机、手机等私人财物作为迫害的所谓“证据”。八月二十七日,昌黎县法院开庭念判决书,非法判李延春七年六个月,裴玉贤四年。

二零一八年,河北省共有十一个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非法判刑68人,绑架326人次,非法庭审58人,非法批捕41人,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或看守所180人次。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将六十多岁的河北省张家口法轮功学员龚玉枝非法冤判六年,未给家属任何书面通知,并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将龚玉枝送到山西省榆次监狱,也未告知家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4/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44795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