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八月十日、八月十七日、八月二十三日,成都市新津区新平镇政府工作人员李季伟(电话:13981701106)分别以短信、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李小莉,让“签字”、不炼法轮功、如果不签字就交给公安。李季伟声称自己是组长,干这个五年了。在此期间,李季伟也多次找李小莉的丈夫说“签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