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16098
中文姓名:
许强
姓名拼音:
Xu Qi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乡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局长:丁保东 13837306666
副局长:宗万太 13503801898(主管法轮功)
一科科长:张宝旺 0373-5067255(办公室)
巡警支队长:郭克广 13903731596 0373-2035958(办公室)
保安队长:贾海庆 13903732396 0373-3051036(宅电)
刑事队长:王茂营 0373-5032168(宅电)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乡市监管支队队长,纪律检查大队大队长。

2006年1月6日新乡市女大法弟子赵廷云被警察绑架。15日晚9点左右,许强在拘留所内对赵廷云丈夫说:赵廷云已在15日早上4-5点钟死亡,要求赵廷云丈夫在死亡检验报告上签字。许强不许家属看遗体,并威胁说:超过12个小时尸检就不准确。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恶人强行做了第一次尸检。元月15日,哄骗赵廷云丈夫在尸检报告上签字后,才放他回家。即使这样,恶人仍然无法解释清楚尸检结果和遗体上的外伤。

2006年元月26日经家属多次要求,同意家人见遗体最后一面,当时许强带4~5个穿警服的警察,还有十几个便服跟着。许强说:28日必须火化,希望家人配合签字,如不签字,要强行火化。家人拒不配合要查清死因。许某说:没甚么原因,就是绝食脱水饿死的,在她绝食的后几天,隔一天120去一次,都有记录。家人看见赵廷云面部表情极其痛苦,脖子扭曲,面脱像。家人给赵廷云伸展脖子,理顺头发时发现:脖子有一约4~5寸长的红印,是外伤,左耳上方有一寸多长的伤口,肉往外翻。问他们怎么回事,许强开始支吾,后说是验尸开的。后来又摸到脑后有肿块,在脑后致命部位(大概在玉枕穴),呈横条状。

家属喊许强过来看,许强赶快摆手:“我不看,我不看。”说着向后退着,最后几个警察全跑到外面去。从这以后再不提签字火化的事,却在存放遗体的太平间周围24小时布下了岗,不许任何人接近,家属多次要求再看一看,可他们一推再推不让见。

赵廷云的亲人于是找律师打官司,结果找了几家都不敢接,后来托人花钱找来两个律师。不法人员还是不让见遗体,在家属和律师一再要求看验尸报告时,一拖再拖,后来家属打电话给新乡市的市长吴天君,才勉强同意看验尸报告,但2月24日家属只能去3人和两个律师,可却去了9个警察。许强下令:“不准录音,不准录像,不准拍照,这里的事不准往外说。”许强恶狠狠的强调:这个号谁也不能说出去,谁说一点要负完全责任。两个律师一看这样也害怕了,不敢再往下走一步,也退下了。家人又托人去北京找律师,结果回音是:这事只能认了,这个政府太坏,你们再追下去,弄不好还得丢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新乡市不法人员再次尸检 赵廷云遗体只剩三种脏器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4/12823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