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任咸宁市市委书记。
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咸宁市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湖北省副省长。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湖北省省委常委、襄阳市市委书记。
二零一七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任浙江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浙江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浙江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江苏省省委副书记。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甘肃省省委副书记、省长候选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零二一年一月任甘肃省省委副书记、党组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今任甘肃省副书记、省长、党组书记。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六日,湖北省地级咸宁市正式成立。从此至今(二零二二年),咸宁市经历了七个市委书记(李明波、许克振、黄楚平、任振鹤、李建明、丁小强、孟祥伟)。每个市委书记在任职期间,与政法委、“610”、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司法局局长(三任局长李卫国、叶平、胡江玲)共同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形成集团犯罪。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53人;被迫害致残6人;被非法判刑48人次;被非法劳教109人;被洗脑迫害346人次;被强行劫入精神病院5人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3人;被绑架非法关押的有329人、610人次;被骚扰3万人次;至少233人、569人次遭非法抄家;遭非法开除工作18人;3人失踪;36人次遭迫害致流离失所;至少13人因诉江遭迫害;至少87人因“敲门行动”遭骚扰;至少50人因“清零行动”被骚扰;被敲诈勒索现金共计449万余元,抢走的存折、现金、电器、汽车等大量私人财产不计其数。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单位无理克扣工资、生意倒闭、停发养老金、克扣养老金等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