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82
编号:
E000161180
中文姓名:
曾春
姓名拼音:
[[Zeng]Ceng] Ch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自贡大安区法院:
法官:杨健
审判长:伍丽梅
陪审员:李某、曾春
迫害事实:
自贡市大安区法院陪审员。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周淑贞接到自贡市大安区法院的通知说要开庭审判。经过很不规则的庭审,很快就非法宣判周淑贞判刑三年,缓期五年,并非法罚款五千元。周淑贞原工作的纺织厂早已破产,退休工资很低,为交清这个非法的罚款,还找在外打工的小儿子寄来三千元才了结此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9/四川自贡市86岁老太太周淑贞遭诬判-45058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