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前后,法轮功学员丁强、刘巧梅、王亚丽,被渭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刘巧梅六年半、王亚丽两年八个月、丁强两年六个月。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刘岩、审判员王敏。刘巧梅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