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时任湖南省常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尹建民,绑架湖南省祁阳县6名法轮功学员,扣小车一辆,现金共6000多元。常宁市检察院审核,3人被无罪释放,两人被非法判刑11个月(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还有1人被迫流离失所。
尹建民不将小车和钱移交检察院,目的要法轮功学员送钱给他,才会退还,可法轮功学员就是不送钱给他,到如今未还,并且小车多年摆放,已经报废。(二零二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