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2
编号:
E000161212
中文姓名:
翟希俊
姓名拼音:
Zhai Xi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翟希俊:18724668002
迫害事实:
穆棱市第二派出所片警。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第二派出所张副所长和片警翟希俊,到法轮功学员曲志敏家所谓走访(实际是骚扰)。翟肩头有一微型录像机(执法记录仪),张副所长准备拿手机录像,曲志敏不让他们录。他们说:工作做了得记录。曲志敏就没再坚持。张副所长说:你上中南海贴条幅。曲志敏说:你什么时候看我去了?张说:法轮功是某教。曲志敏告诉他: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你可以上网查。翟希俊问家中有没有音像之类的,还问有没有书。还说:我说几句话,让照着他的学。曲志敏没有照他的做,告诉他:法轮功是冤枉的,“天安门自焚”是假的。他们觉得没趣就走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27/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46840.html#22726231132-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