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李龙按照防疫规定,向所在网格报备,申请出市去往禹城,了解母亲的下落。当晚,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任安远、朝阳派出所所长王华安、孤岛采油厂信访办毕立国等人来到他家,以规劝李龙为由,向李龙的单位施压,派人在单位和家门口二十四小时进行监视,给李龙一家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干扰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