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王华洋被招远国保大队姜学解、孙兆朋为首的警察非法刑拘,关押在栖霞市看守所,不通知家人。期间,国保警察为构陷王华洋,招远国保用诈、骗、引诱等手段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取证,于九月二十三日对王华洋非法批捕,随后将王华洋转移到招远看守所继续关押。
二零二三年三月份,招远国保大队警察孙兆朋一伙四人诱骗杨作娟和丈夫路论文到国保大队,说签字“解绑”,退给他们钱(即“保证金”两千元),就没有事了。结果,杨作娟被骗签字后,即被孙兆朋等构陷到招远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