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一年开始工作,一九七六年入邪党,二级大法官。二零零三年一月,胡毅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常务副书记;二零零八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八年一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