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开庭,茂南区法院对林立盛非法宣判三年徒刑,勒索罚金一万元。参与判刑的责任人:审判长是刑庭庭长柯学军,审判员江国伟、周晋锋,书记员龚衍芬。参与非法起诉的责任人: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麦海泓、检察官黄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