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开庭,茂南区法院对林立盛非法宣判三年徒刑,勒索罚金一万元。参与判刑的责任人:审判长是刑庭庭长柯学军,审判员江国伟、周晋锋,书记员龚衍芬。参与非法起诉的责任人: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麦海泓、检察官黄梦园。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近两年的茂名市电白区退休海员、法轮功学员林武,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宣判。他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参与非法起诉的人是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余华丹,参与非法判刑的人有茂南区法院副院长、主审法官谭卫;刑庭庭长、法官柯学军、潘创华;书记员龚衍芬。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罔顾法律,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李国媛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四万元;区芬被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被勒索罚金八千元;谢丽萍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八千元。李国媛已提出上诉。参与诬判李国媛、区芬、谢丽萍的不法人员为:审判长谭卫,审判员柯学军、陈磊,书记员龚衍芬,公诉人蔡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