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161727
中文姓名:
齐海燕
姓名拼音:
Qi Haiyan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公诉人)。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法轮功学员李仕海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被绑架劫持到河南省洛阳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上午,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非法庭审李仕海、蔡滨阳(男,64岁,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人)、吴连安(男,一九七二年出生,厦门市人)、李慧敏(女,山西省阳泉市人,已办理取保候审)。

李仕海、吴连安、蔡滨阳三人都明确表示不认罪。李仕海平和理性地说: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不是邪教。信仰无罪。蔡滨阳高呼:中共是邪教。审判长潘飞(男,不到40岁)粗暴地不让他们说话。洛阳当地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污蔑法轮功,蔡滨阳大声斥责他:胡说八道。

李仕海的律师和吴连安的两位律师分别依法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指出洛阳市的公检法没有管辖权。对此,公诉人张旭艳和齐海燕无言以对。蔡滨阳和李慧敏被指派了洛阳市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中午十二点钟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大年三十,李仕海的律师告诉李仕海的家人,说李仕海被枉判四年,目前已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30/屡遭迫害-山东平度市李仕海被跨省绑架枉判四年-456274.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6/山东平度李仕海在河南洛阳市被非法庭审-45508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