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豹,主要履历:2011年1月至2013年8月任青山湖区委书记;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任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任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市长;2016年2月至2021年3月,任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
在李小豹主政萍乡市期间,该地区发生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荣爱梅、黎心尧、刘金萍、刘金明、杨素辉、黄颂东、陈艳,文桂英、许芬兰、彭桂兰、卢冰根、肖放梅、邬春梅、肖秋文等人。
李小豹任职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以下是部份遭受迫害的案例:
萍乡市法轮功学员杨庭先,2020年6月22日被芦溪县检察院构陷到芦溪县法院。芦溪县法院从2020年6月23日开始对杨庭先是监视居住,7月10日非法判杨庭先一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两千元。
江西萍乡市法轮功学员杨庭2018年被非法判刑一年,后被非法关在南昌监狱。在监狱时,他不转化,对他就加重迫害,关小号、坐小板凳、晚上不让睡觉面对墙壁罚站,受尽各种苦难。
2019年12月17日上午,法轮功学员肖秋文、肖放梅和胡梅香到萍乡市开发区玉湖发真相台历,讲真相,被人恶意举报,开发区公安分局的警察调取监控录像看到了这一幕。当天下午,这三位法轮功学员在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邬春梅家学《转法轮》的时候,被突然闯入的一大伙气势汹汹的警察绑架。警察一共绑架了七位法轮功学员,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是邬春梅、姚和珍、姜启兰、易美兰,她们四位被送到安源区政府后面的一个派出所,后来被各自的街道派出所带回,其中,邬春梅、姚和珍、易美兰已经回家,姜启兰被送萍乡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