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晚,莫利琼在湘潭县杨嘉桥镇金笔村被杨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佳、警察刘峰、派出所驻金笔村辅警张勇绑架,非法关押在湘潭市马家河看守所,五月初被构陷到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雨湖区法院对莫利琼非法判刑一年七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然而雨湖区检察院竟然嫌刑期太轻,于八月四日非法抗诉,将莫利琼构陷到湘潭市中级法院。八月三十日,湘潭市中级法院对莫利琼改判两年六个月徒刑,罚金也增加到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