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逸中,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任镇江市公安局局长;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任镇江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兼省委“610”办公室主任。
曾任职江苏省镇江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委610、维稳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期间,至少有3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其中,陈逸中任江苏省“610办公室”主任的两年内,指挥、操控全省公、检、法、司等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采取绑架、非法抄家、拘留、劳教、判刑、办洗脑班、勒索罚款、开除公职等邪恶手段,企图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信仰。其中,六名法轮功学员沈洋、钱凤成、黄文琴、于耀、蒋大男、陈永良,被迫害致死。他们生前均长期遭中共“610”迫害,非法关押、审讯、判刑,或骚扰、威胁等。陈逸中在此任职期间,绑架638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判刑82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洗脑班147位法轮功学员。
时任江苏省公安局局长的陈逸中,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