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浩,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滨海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二零一二年九月任滨海县委书记、县长;二零一三年六月任滨海县委书记;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滨海县委书记。
二零零六年八月的一天上午八点左右,江苏滨海县法轮功学员徐兰在家照看女儿的孩子,突然闯进来几个恶警,以滨海“610”姓李的为首,还有正红派出所的警察,加上后到的十多个警察,以上边指示为名将她绑架到盐城市洗脑班迫害一个月(该黑窝的首恶分子为盐城“610”的王法强)。
二零零七年八月的一天下午三点左右,江苏滨海县法轮功学员徐兰正在家里干活,几个恶警像土匪一样闯进她家,以滨海“610”工作人员刘某为首,强行把她绑架到车上,十多个警察非法抄家。将徐兰劫持到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送到南京女子监狱迫害,被南京女子监狱的恶警孟天殊、徐小阳等威逼、强制洗脑,使她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作为滨海县委书记的李逸浩,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