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十月,陈雪、黄碧仙、翁美钗,在警察第二次所谓“补侦”后,被构陷到马尾区检察院,由郑田森经办。此后,三位女士被构陷到马尾区法院,由李楠经办。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二十三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遭受了一天半的非法庭审。本地的邹律师和河南的李律师依法分别为陈雪和黄碧仙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三位学员都表示自己无罪,要求释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