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李志芬被兴城法院诬判四年,勒索罚金2000元。法官崔宝民、陪审员王伟、田华;书记员孙仔嘉,李志芬现仍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目前她已向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作出(2022)辽14刑终182号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审判长张鹏程、审判员刘丹红、朱丹,法官助理申械希,书记员勾希鹏。
辽宁葫芦岛市南票区59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全旺,被连山区法院诬判五年后上诉,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作出(2023)辽14刑终32号刑事裁定书,非法维持原判。审判长张鹏程、审判员刘丹红、朱丹,法官助理申械希,书记员勾希鹏。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亲属获悉,连山区法院对刘聪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刘聪提出上诉。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二审葫芦岛市中级法院相关责任人:审判长:王亨、审判员:朱丹、刘晓棠;法官助理:申械希、书记员 :贾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