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8
编号:
E000162001
中文姓名:
陆长平
姓名拼音:
Lu Changping
性别:
职务职称:
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汉族,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任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法院副院长,二零零九年十月任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历任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法院院长、邪党组书记,大兴安岭地区中级法院调研员(正处级)、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员。于二零二二年四月退休。

法院本是替公民伸张正义、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的地方。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多中,中共各级公、检、法、司法官员,听命于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残害当地法轮功修炼者,其中法院人员不敢主张司法公正,昧着良心盗用法律的名义,成了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制造冤狱的地方。

陆长平无论在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法院任副院长期间,还是在塔河县法院任院长期间,都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负有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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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